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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2017级研究生新生入学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 : 2017年07月05日 00:00     点击量:

一、入学准备事项

1.人事档案、户口

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需将人事档案转入学校,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交工资关系转移证明;全日制定向就业研究生、非全日制定向就业研究生不转人事档案、户口和工资关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定向研究生按《定向协议书》要求办理);非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档案可转入学校,就业推荐及派遣参照全日制研究生相关政策执行。

安全提示

①请注意来校旅途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请注意个人及家庭信息的安全,不要透露给陌生人。

②办理入学手续时,请本人或家长亲自办理,谨防非法人员以代办名义实施诈骗。学校未设任何代办点,也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代办有关手续。学校各迎新接待站及工作人员(包括车辆)均佩有武汉大学标志,请注意查看。

③谨防有人以借用手机、银行卡、电话欠费、网络中奖等手段进行诈骗,尤其要注意防范以办理义务教育退费、网购、邮包涉案、导师借款、网络借贷等名义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

④注意寝室安全。出门时应切断电源并锁门关窗,钥匙要随身携带。严禁将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管制刀具等危险品带入学校和寝室。

⑤注意用电安全。在寝室内禁止使用违规电器,请勿私接乱拉电线,谨防火灾事故发生。

⑥学校校园面积较大,依山伴水,地形较复杂,新生报到后请不要单独外出,有事最好结伴同行或告诉同寝室同学自己的去向。更不要去学校周边的池塘湖泊游泳,以免发生意外。

报到期间校内及周边将会实行交通管制请考生及家长尽量不要开车到校报到

⑧如遇异常情况请及时与学校保卫部联系。校园110(24小时)报警救助电话:68777110

户口迁移及身份证、居住证的办理

①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户口迁移遵循自愿原则。户口如不迁入学校,可能会出现限制在武汉市购房等问题;如迁入学校,也可能出现家庭房屋拆迁补偿、土地权益丧失等问题。请慎重考虑。

户口如入学时不迁,在校期间将不能再迁移至学校,户口迁入校的中途也不可以回迁。

②自愿将户口迁入学校的,请按下列要求办理户口迁移:

●办理户口迁移必须使用公安部统一印制的(2015版)带有防伪标志的《户口迁移证》。

●《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一致。

●《户口迁移证》必须打印。各项目要求填写完整、清楚,不得遗漏。涂改处须加盖户口更正专用章。

●《户口迁移证》必须加盖户口专用章。已取消户口分类的地区,可以不加盖农业或非农业户口印章。

●新生《户口迁移证》须由迁出地派出所填写身份证编码;已发身份证的,身份证原件中的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编码与《户口迁移证》必须一致。

●武汉市行政区域内的新生,如需将户口迁入学校,请直接携带《居民户口簿》到学校办理。

●新生户口迁移手续以院系为单位统一办理。办理时,学生须持本人《户口迁移证》(武汉市新生持《居民户口簿》)、《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及复印件(粘贴于《录取通知书》上)、一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两张;不迁移户口的学生,请本人在《录取通知书》上签字声明,并注明所属院系、班级及学号。

办理户口迁移的截止时间为入学当年的10月31日。

新生户口迁入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或武汉大学

户籍管理咨询电话:文理学部 027-68766594 工学部 027-68773746

信息学部 027-68771419 医学部 027-68759919

重要提示:由于户口迁移审批手续复杂,周期较长(通常要到第二学期初才可落户),此间无法办理身份证遗失补办手续,因此,请务必妥善保管身份证。

●我校武汉市户籍的在校学生换、补领身份证,持学生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表(户口底页),换领须持原身份证,到珞珈山派出所办理。

●我校非武汉市户籍的在校学生换、补领身份证,持学生证或学校开具的就读证明,携带下列材料之一:户口簿、原身份证、驾驶证、居住证,到珞珈山派出所办理。办理时限为60个工作日。

④根据《武汉市居住证服务与管理暂行办法》,户口未迁入学校的学生,在办理了流动人口登记满半年后,可在相应社区服务机构办理居住证。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的相应权利和相应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办理居住证的具体规定、流程及办证地点等信息,请关注武汉大学保卫部微信公众号“平安珞珈”的“信息服务”栏。

2.自带党(团)组织关系。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在读期间需将党(团)组织关系转入学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在新生报到后交所在学院(系)党委组织员,集中办理转入手续。党员组织关系按如下办法转移:湖北省内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须经具有在全省范围内相互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权限的党委开具,抬头为武汉大学党委组织部,去处为武汉大学(实际录取的)学院(系)党委;湖北省外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须经具有在全国范围内相互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权限的党组织开具,抬头为中共湖北省委高校工委,去处为武汉大学(实际录取的)学院(系)党委。

党组织关系咨询电话:027-68752755 团组织关系咨询电话:027-68772396

3.学校为每位在籍学生(含非全日制学生)办理校园卡,在新生入学报到时由各院系发放。校园卡是数字化校园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卡不仅具有食堂、超市、校车等消费功能,还有图书馆借阅、门禁管理、校医院看病等身份功能。领取自己的校园卡充值后即可直接使用,校园卡的具体使用请参见:http://xxzx.whu.edu.cn/ 下的“校园卡专栏”。

咨询电话:027-68752172

4.为做好高校在校学生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研究生报到时应将《武汉大学新进校研究生婚育情况调查表》交所在院系,该“调查表”可在武汉大学后勤保障部网页“下载中心—计生表格”中下载。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及办事程序详见武汉大学后勤保障部网页。网址http://hqbzb.whu.edu.cn

咨询电话:027-68779212

5.需要学校统一安排住宿的全日制研究生,需登录“武汉大学宿舍管理系统”申请住宿(网址:http://mydorm.whu.edu.cn/appdmWeb)。申请时间: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为7月15日-7月30日。8月25日后,新生可登录“武汉大学宿舍管理系统”查询自己的住宿信息。因学校办学资源有限,非全日制研究生不统一安排住宿。了解更多信息请关注武汉大学后勤保障部微信平台(微信号:whussfw)。

咨询电话:027-68770708

6.全日制研究生可办理大学生医保。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不办理大学生医保。武汉市户籍的学生可自行到武汉市医保中心办理武汉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也可自愿办理补充医疗保险,非武汉市户籍学生根据需求自愿办理相关医疗保险。

7.自备一寸彩色照片六张;自带被褥、衣物等日常生活用品。

二、缴费方式

1.批量代扣方式:研究生于开学前10天将学费、住宿费等款项存入学校统一办理的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学校将在开学前后通过银行批量扣收。为减少学生随身携带现金的风险,学校为每位学生办理了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随《录取通知书》寄发,请妥善保管并仔细阅读用卡须知。

工商银行我校支行(文理学部校工会斜对面)联系电话:82216265、82216266、82216267

工商银行珞珈山支行(工学部自强超市旁) 联系电话:82216255、82216256、82216257

2.通过网上自行缴费方式:研究生登陆学校主页的“信息门户”,单击“财务信息平台”进入“武汉大学财务网上综合服务平台”,完善联系方式和电子邮箱后,单击“统一支付平台”,选择“学费缴费”菜单,按提示进行操作。没银联卡的新生可由亲朋好友代为缴纳。

3.用现金或银行卡直接到各核算科室缴费。

学校会通过院系将收费票据发放给学生。武汉大学财务部咨询电话:027-68756771、68756779、68754661、68752400

三、学费标准、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研究生新生奖学金

1.全日制定向就业研究生(专项计划)

全日制定向就业研究生新生学费、奖助等按照《定向协议书》中有关规定执行。

2.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

学费标准

(元/·学年)

奖助情况

学术学位

8000

享受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专业学位

13000

享受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20000(软件工程硕士)

享受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学术学位

10000

享受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专业学位

10000

注: ①以上收费按湖北省物价局2017年核批的标准执行。

②具体的奖助标准等以学校制定的最新奖助政策为准。

3.非全日制研究生(含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需自己缴纳学费,除可申请学术创新奖评选外,不享受其它奖助学金。其中,非全日制博士学费按《定向培养合同》中有关规定执行;非全日制硕士学费标准详见下表。

学院名称

专业名称

学制

学费标准 (万元/年)

备注

信息管理学院

图书情报、出版

2年

2.5

信息资源管理

3年

2.3

经济与管理学院

金融学

3年

3

工商管理

MBA1班

3年

3.6

MBA2班、MBA3班

12.8/3

MBA国际班

4

会计

3年

3.6

法学院

法律(法学)

2年

2.2

文学院

汉语国际教育

2年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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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

3年

2.2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行政管理

3年

2.5

公共管理

MPA1班

2年

2.75

MPA3班

3.4

MPA4班

3.6

教育科学研究院

教育经济与管理

3年

2.2

社会学系

社会工作

MSW1班

2年

2.4

MSW2班

2.9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集成电路工程

2年

3

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

化学工程

3年

2.2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测绘工程、环境工程

2年

2.2

水利水电学院

水利工程、工程管理(MEM)

2年

2.2

电气工程学院

电气工程

2年

2.5

动力与机械工程学院

工程管理(MEM)、机械工程、动力工程、控制工程、工业工程

2年

3

城市设计学院

城市规划、工业设计工程、建筑学

3年

2.5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建筑与土木工程

2年

3

工程管理(MEM)

MEM2班

4

其它

3

计算机学院

电子与通信工程、计算机技术

2年

2.2

电子信息学院

电子与通信工程、仪器仪表工程

3年

2.2

集成电路工程

2年

2.2

遥感信息工程学院

测绘工程

3年

2.2

测绘学院

测绘工程

3年

2.2

国际软件学院

软件工程

2年

2.2

印刷与包装系

轻工技术与工程

2年

2.2

基础医学院

生物医学工程

3年

2.2

第一临床学院

护理

3年

2.2

第二临床学院

护理

3年

2.2

健康学院

公共卫生

MPH1班

2年

3.4

MPH2班

5

药学院

药学、中药学

2年

2.5

卫星导航定位技术中心

测绘工程

3年

2.2

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

计算机技术、测绘工程

3年

2.2

4.研究生新生奖学金

特等奖10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且为第1名的硕士研究生新生(含直博生,下同);

一等奖5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5%的硕士研究生新生;

二等奖3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0%的硕士研究生新生;或来自全国重点大学、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3%的硕士研究生新生。

四、数字迎新网站登录

研究生新生报名登录数字迎新网站(网址:http://szyx.whu.edu.cn),完善个人信息,查看迎新相关工作安排以及新生报到流程,并按照要求进行自助迎新。

五、入学报到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1.报到时间:2017年9月7日

报到地点:以届时学校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研究生新生持居民身份证和《录取通知书》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到相应报到地点办理报到手续,并交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2.提前来校者恕不安排接待;无《录取通知书》不能办理报到手续。

3.2017级新入学研究生在报到注册后两周内,须登录研究生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如手机号、电子邮箱等),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并进行网上选课。具体操作流程可开学前在研究生院官网(http://www.gs.whu.edu.cn/)或者研究生工作部微信平台(微信号:whuygb)中查询。

、新生入学报到相关规定

1.核验学历和学位证书

硕士新生(推荐免试生除外),只需核验本科毕业证(“单证”)即可(同等学力须验专科毕业证);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须核验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两证”)。

博士新生(直博生、硕博连读生除外)只需核验硕士学位证(“单证”)即可(同等学力须验学士学位证);直博生(含硕博连读生)须核验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两证”);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校验硕士毕业证和硕士学位证(“两证”)。

未通过核验的新生,不能办理报到手续。

2.未请假逾期两周不报到者或假满逾期两周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3.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后,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新生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4.因参加支教生、西部计划、国防生、身体疾病等原因需保留入学资格的研究生新生,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及填写好的《武汉大学研究生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审批表》(1份)(下载网址http://www.gs.whu.edu.cn)于9月13日前报研究生院培养处审批。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咨询电话:院办公室 027-68754046 硕士招生 027-68754125

培 养 处 027-68754162 博士招生 027-68754920

研 工 部 027-6875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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